我院荣获全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记功奖励
近日,在全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中,我院被市人社局给予全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记功奖励。
自2015年11月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坚持脱贫攻坚“一号工程”不动摇,始终把抓好脱贫攻坚作为体现政治担当的重要实践、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深入实施脱贫攻坚“九大冲刺行动”,以“3+1”冲刺清零后续行动、“五大专项提升行动”和“十查十看十补课”为抓手,抓实“一户一策”,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结合帮扶村实际,集中实施了基础设施改善、富民产业培育、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先后帮扶庄浪县永宁镇刘门村、静宁县八里镇小山村和庄浪县柳梁镇河湾村,共投入帮扶资金220.21万元,投放农作物良种、化肥、农膜、农药7.69万公斤,蔬菜种苗58万株,果树追肥枪200把,优质苹果接穗5万株,栽植核桃树500亩,建立标准化苹果矮化密植园10亩,配套标准化果园围栏5000米,建立党建文化广场1处,改造危旧房1户,购置了一台集果园旋耕、开沟、施肥联合作业机。举办科技培训班47期,培训农民4000多人次。举办了“壮丽70年.齐心奔小康”庆国庆文体联谊、“庆丰收·写丰收·画丰收·展丰收”欢庆第三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进一步坚定了与帮扶村干部群众齐心奔小康的信念和决心。通过不懈努力,帮助庄浪县柳梁镇河湾村全面完成了全村137户562人稳定脱贫任务。
下一步,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发扬脱贫攻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再立新功、再作贡献。
(撰稿:王田 编辑:王腾飞 审核:田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