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主体责任担当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农牧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市农科所党委紧紧围绕全所中心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主动担责,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有力的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并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党委班子成员、各科室场站,逐级靠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班子各成员率先垂范,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共同抓好责任制落实。
二是强化权力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研究制定了《信访接待制度》、《科研副产品管理办法》,修定完善了党委、所务、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干部学习考勤、科研项目管理、公车管理、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准则等制度,不断深化党务政务公开,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在深入开展《党章》主题教育的同时,组织全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廉政准则》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通过报刊、廉政建设网站、廉洁自律规定告知书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做到了警钟长鸣,防患未然,有效增强了各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四是强化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规定,反对铺张浪费,提倡节俭办事,“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60%。积极推行“一线工作法”,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全所上下形成了团结谋事的良好工作局面。科研人员全年人均下乡101天,在课题经费紧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成本价格逐年上涨的情况下,大部分科研人员都能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实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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